彰化縣公園場地使用申請 承辦單位 營運管理科 張小姐 | 電話 04-7532793 | 傳真 04-7289421 瀏覽人數: 41人 | 處理期限 一週 申辦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公園場地使用管理辦法」辦理。https://lawsearch.chcg.gov.tw/GLRSNEWSOUT/LawContent.aspx?id=GL000477二、本場地為公共資源,出借對象以公家機關、公益團體、非營利團體為原則,並以推廣本縣觀光旅遊、促進在地產業發展之相關活動為原則,謝絕個人、公司行號、營利事業等借用對象。三、有關場地申請等細節請事先洽詢本處聯絡人。四、是否准予申請將以公文函覆。 申請人應備證件 彰化縣公園場地使用申請單(詳附件一)彰化縣公園場地使用切結書(詳附件二)彰化縣公園場地使用回復原狀照片(詳附件六)彰化縣公園場地使用營利行為展售活動資料表(如有需要,詳附件三) 申辦方式 郵寄臨櫃 領件方式 郵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