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開始受理 115年度彰化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補助費用申請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6/06/26~2026/07/26 | 發佈單位: 建設處使用管理科 | 發佈日期: 陳技士 04-7531216 | 更新日期 2026/06/26 | 瀏覽人數: 283人 115年度彰化縣受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補助費用申請事宜 一、受理期間:即日起至115年12月10日止(額滿即截止)。 二、補助件數:初步評估補助件數60件、詳細評估補助件數1件。 三、建築物申請資格: 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辦法第6條規定及下列條件者: (一)初步評估: 1、位於本縣都市計畫範圍內88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造執照之五層樓以上鋼筋混凝土構造且已成立管委會之公寓大廈。 2、位於本縣都市計畫範圍內30年以上(84年12月31日前)領有建築物合法證明合法 建築物。 (二)詳細評估: 位於本縣都市計畫範圍內88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造執照之五層樓以上鋼筋混凝土建築物,且已成立管委會之公寓大廈,並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規定,辦理結構安全性能初步評估結果達乙級,且屋齡30年以上設有昇降設備者。 四、受理方式:填妥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書面資料,親送或以郵寄至彰化縣政府建設處使用管理科(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並註明申請「彰化縣受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補助」),將依申請時間(以本府收件日為憑)順序,依序審查後給予補助至經費用罄為止。 五、補助額度: (一)初步評估:總樓地板面積未達三千平方公尺者每棟補助額度不超過新臺幣一萬二千元;總樓地板面積三千平方公尺以上者,每棟補助額度不超過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二)詳細評估:每棟補助額度不超過評估費用之百分之三十或新臺幣四十萬元為限。 六、本補助辦法及相關資料請至本處綱站業務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