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招領2筆】1150622公告(1150622更新) 瀏覽人數: 18人 1.洽公民眾於115年1月份於本府1樓臺銀提款機附近拾獲現金若干元,請遺失者持身分證文件至政風處認領。2.本府同仁於115年6月份於本府1樓經綠6號櫃檯附近處拾獲現金若干元,請遺失者持身分證文件至政風處認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