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菸酒事業落實個資保護 彰化縣政府提醒業者蒐集利用應合法、行銷拒絕即停止 發布日期 2026/09/04~2026/10/04 | 發佈單位: 財政處菸酒管理科 | 發佈日期: 劉小姐 7532845分機2816 | 更新日期 2026/09/04 | 瀏覽人數: 54人 為維護消費者個人資料權益,彰化縣政府提醒轄內菸酒製造業者及菸酒進口業者,於蒐集、處理及利用消費者個人資料時,應確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菸酒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避免發生過度蒐集個資、未充分告知資料用途,或消費者拒絕後仍持續進行行銷等情形。 縣府表示,業者因商品交易、會員服務等需要蒐集消費者個人資料時,雖得以契約或類似契約關係作為合法依據,但所蒐集及使用的個人資料,原則上仍應限於完成交易或服務所必要的範圍,不得任意擴大蒐集或利用。 例如,業者基於會員服務取得消費者的消費紀錄,日後如欲將資料提供關係企業、合作廠商或作其他與原交易目的不同的用途,應先確認是否屬於原蒐集目的必要範圍。倘屬「特定目的外利用」,並以消費者同意作為合法依據時,應事先清楚告知資料利用的目的、對象、範圍,以及同意與否對消費者權益的影響,並取得消費者明確、單獨的同意,不宜以模糊或強迫方式取得同意。 另外,針對電話、簡訊、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的行銷,個人資料保護法明定,消費者如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業者應立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進行行銷;首次進行行銷時,也應主動提供消費者拒絕接受行銷的方式。 縣府特別提醒菸酒業者掌握個資保護四項原則: 1. 蒐集要有合法依據,並限於必要範圍。 2. 使用不得逾越原蒐集目的。 3. 目的外利用應具合法事由,如依法取得消費者明確同意。 4. 消費者拒絕行銷,應立即停止。 此外,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或利用,均應尊重當事人權益,並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巧立名目蒐集與原目的無關的資料,更不得任意分享或擴大利用。 彰化縣政府呼籲轄內菸酒事業落實個資保護措施,將消費者個資安全納入日常營運管理。縣府亦將依相關法令辦理宣導及查核,如發現有廣泛蒐集個資、違法目的外利用等疑似違規情形,將依法辦理調查並適時導正,共同維護消費者個資權益,打造安心、誠信的消費環境。 彰化縣政府財政處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