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函轉勞動部有關「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第5款與「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第57條第1項第5款及第59條第1項第5款規定相關申請及證明書表,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8月5日以勞動發事字第1150506422A號令修正發布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6/08/07~2026/09/07 | 發佈單位: 勞工處外勞服務科 | 發佈日期: 何典運 7532522分機2434 | 更新日期 2026/08/07 | 瀏覽人數: 4人 一、依據勞動部115年8月5日勞動發事字第1150506422B號函辦理。 二、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下稱雇聘辦法)第22條第1項第5款規定,雇主申請第2類外國人之招募許可,及依「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下稱外國技術人力辦法)第57條第1項第5款及第59條第1項第5款規定,雇主申請聘僱外國技術人力,應備地方政府開具之無違反勞動法令證明書。 三、依上,旨揭書表業配合修正,檢送修正後之雇聘辦法第22條第1項第5款及外國技術人力辦法第57條第1項第5款及第59條第1項第5款規定相關申請及證明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