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115年9月中秋及教師節雙連假,雇主應依法假薪雙給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6/09/17~2026/09/30 | 發佈單位: 勞工處勞動條件科 | 發佈日期: 蘇先生 7532510 | 更新日期 2026/09/17 | 瀏覽人數: 28人 115年9月份將迎來中秋節(9月25日)與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9月28日)兩個法定國定假日。彰化縣政府勞工處特別提醒,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這兩天國定假日均應依法讓勞工休假且工資照給。若雇主因業務需求徵得勞工同意於當日出勤,必須加倍發給工資。 彰化縣政府勞工處指出,今年9月下旬適逢中秋與教師節雙連假(9月25日至9月28日,共4天)。若事業單位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調整作息,將採週六「休息日」與週日「例假」的排班模式。雇主必須針對勞工在不同假別出勤的狀況,正確計算加班費: • 國定假日出勤(9/25、9/28): 應徵得勞工同意,且出勤工資須加倍發給。 • 休息日出勤(9/26): 須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的休息日比例加成計算加班費。 • 例假(9/27): 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出勤。 彰化縣政府勞工處呼籲,國定假日旨在體恤勞工辛勞,請事業單位務必遵守勞動基準法。如違反相關法規,最高可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事業單位或勞工朋友如有任何勞動法令相關問題,歡迎洽詢彰化縣政府勞工處勞動條件科,諮詢電話:04-753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