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115年田尾鄉地籍圖重測成果9月30日起公告30日 發布日期 2026/10/05~2027/10/05 | 發佈單位: 地政處地籍科 | 發佈日期: 呂宜蓉 7531529 | 更新日期 2026/10/05 | 瀏覽人數: 73人 彰化縣115年田尾鄉地籍圖重測作業已辦理完成,重測成果於9月30日開始公告,重測結果通知書已陸續以掛號寄送予各土地所有權人。地籍圖重測結果與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密切相關,請重測區內土地所有權人收到通知書後,務必把握公告期間查閱重測結果,如有疑義可於公告期間(含假日)至北斗地政事務所閱覽結果,以維護自身權益。 北斗地政事務所提醒,地籍圖重測係針對日據時代舊地籍圖土地,由土地所有權人指界或重測人員參照舊地籍圖等相關資料。比對分析後實地協助指界,據以確定土地界址,再運用現代測量技術重新測繪地籍圖及釐整地籍資料。115年辦理田尾鄉溪子頂段十張犁小段、鎮平段、曾厝崙段地籍圖重測作業,重測成果公告期間自115年9月30日起至10月30日止為期30日,平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假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中午不休息)。重測區內土地所有權人於收到重測結果通知書查閱後如有疑義,歡迎於公告期間內攜帶重測結果通知書、國民身分證、私章,前往該所大門入口右側第二辦公室「重測公告閱覽處」閱覽重測成果,或上網至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網站「重測便民服務查詢系統」(網址https://cris-nlsc.moi.gov.tw)查詢重測成果。 北斗地政事務所陳春木主任表示,重測過程均依相關規定辦理地籍調查、界址測量及成果檢核,公告期間則提供土地所有權人查閱成果及表達意見的機會,如認為重測成果有錯誤,應於公告期間內,申請異議複丈並繳納複丈費;經複丈確認重測成果有錯誤者,將依法辦理更正並退還複丈費,如確認無誤則不予退還,若未於期限內提出異議,則視為無異議,重測成果將於公告期滿後確定,並辦理後續標示登記作業,並於登記完竣後另行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免費換領新的權狀。 業務單位:彰化縣北斗地政事務所 聯 絡 人:周小姐 電 話:04-8882034轉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