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落實友善父母原則 攜手共親職成為孩子最堅強的後盾 發布日期 2026/07/06~2026/08/06 | 發佈單位: 社會處兒童及少年福利科 | 發佈日期: 劉瑩秀 753-2283分機2283 | 更新日期 2026/07/06 | 瀏覽人數: 62人 過去社會普遍將「五子登科」視為人生圓滿的象徵,婚姻也常被認為是人生的重要里程碑。然而,當婚姻關係結束時,離婚往往被貼上負面標籤,成為許多人不願提及的議題。此外,受到傳統「男主外、女主內」及「傳宗接代」等觀念影響,母親多被期待肩負主要照顧與教養責任,父親則以家庭經濟支柱為主要角色,離婚後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也多由父或母單獨擔任。 依據內政部114年人口統計資料,15歲以上人口中,有配偶者占49%,離婚者占9.8%。另在離婚後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方面,由父或母單獨擔任者占69.1%,由父母共同擔任者占30.9%,相較109年的26.5%,增加4.4個百分點。顯示近年來愈來愈多家庭認同,即使婚姻關係改變,父母仍應共同承擔照顧與教養未成年子女的責任,透過共親職合作,陪伴孩子健康成長。 今年上映的劇情片《雙囍》,描繪父母離婚後各自再婚,孩子需在兩個家庭之間往返生活的情境。故事中,孩子因珍視父母都是生命中無可取代的重要家人,希望父母都能參與自己人生的重要時刻,因此舉辦兩場婚禮。電影細膩呈現孩子在父母關係改變後的心境,也反映出父母持續合作、共同陪伴,對孩子成長的重要性。 「友善父母原則」的核心精神,在於即使父母感情或婚姻關係已經改變,仍應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為最高指導原則,尊重孩子與父母雙方維持親子關係及情感連結的權利。父母應共同支持孩子與另一方保持良好互動,避免因成人間的衝突影響孩子,也避免在孩子面前批評、指責對方,或阻礙孩子與另一方聯繫、互動及建立情感。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王蘭心處長表示,家庭的形式或許會改變,但父母對孩子的愛與陪伴不應因此缺席。透過共同承擔、合作教養及彼此尊重,讓孩子在穩定、安全且充滿支持的環境中成長,是父母共同的責任,也是社會共同努力的目標。期盼各界持續支持友善父母及共親職理念,共同營造有利孩子健康成長的家庭與社會環境,讓每一位孩子都能在父母雙方的愛與陪伴下,安心成長、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