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彰化縣長青幸福卡申辦暨補助項目 承辦單位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社會處 | 電話 04-7532349 | 傳真 04-7260548 瀏覽人數: 1027人 | 處理期限 至公所申辦7-10工作天、至社會處申辦可現場領卡 申辦說明 一、宗旨 為提升65歲以上長者、身心障礙朋友及55歲以上原住民社會參與及生活便利性。 二、補助對象 凡設籍彰化縣年滿65歲之長者或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或年滿55歲以上之原住民皆可依申請地點申請。 三、補助標準 每人每月1,000點社福點數,點數每月重新起計,不累計,且社福點數只能在補助項目場所查詢點數。 四、申請地點 1.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2.線上申辦(https://edesk.chcg.gov.tw/eservice/apply_mode_directions2?itemId=8 )、臨櫃領卡。3.縣府社會處現場申辦,現場領卡(彰化市中興路100號6樓,彰化戶政事務所6樓)。 五、申請費用1、首次申請者免費。2、若遺失、毀損或個人因素須補卡或換卡種,申請補卡前應先向電子票證公司客服專線進行掛失,申請人自行負擔每張卡片所需費用新臺幣79元,並持繳款書至臺灣銀行繳費,繳費後之收執聯為補卡申請之附件。 六、補助範圍 (一)公車路線車資(彰化客運、員林客運、南投客運所有路線及中鹿客運16路(彰化-朝馬)、9018路(台中-鹿港)等4家客運業者)。 (二)國道客運(統聯客運及國光客運等2家業者,計6條路線):統聯客運路線3條(1621臺中-高雄、1630西港-臺北、1652芳苑-臺北);國光客運路線3條(1828彰化-臺北、1829員林-臺北、1830北斗-臺北)。 (三)折抵就醫門診基本部分負擔費用,至本府簽約診所就診可折抵部分負擔費用(扣社福點數50點)(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施行區域每人每次40元)。 (四)臺鐵車資折抵(搭乘之起站或訖站其中一站為本縣境內之車站,每趟次最高補助社福點數45點)。 (五)縣內觀光旅遊車資折抵:向本府簽約旅行社報名,每趟次折抵車資(含保險)300元。(六)搭乘特約計程車(114年1月1日起開辦):搭乘本府簽約計程車隊,每趟次補助85點(元),差額部分由持卡民眾自費儲值金額支出或現金支付,每天最多補助4趟次。附註:補發換卡者請先行匯款,每張補卡費用為新台幣79元,匯款方式如下:1、可持繳款書至臺灣銀行各分行繳納,繳費後之收執聯請妥為保存,作為補換卡申請之附件。2、如以匯款方式繳納,請先行匯款至臺灣銀行彰化分行,戶名:彰化縣政府歲入存款戶,帳號:016-038-094367 ,並於備註欄註明:「長青幸福卡補卡費-申請人姓名」。 完成繳款後,請持繳款證明及相關證件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或臨櫃辦理。 申請人應備證件 一、印章。二、最近一年內兩吋彩色照片2張(至社會處臨櫃申辦可1張)。三、身份證(須攜帶正本供查驗)或戶口名簿(未取得身分證者,得以戶口名簿辦理),身心障礙者須附身障證明。四、55歲以上原住民請攜帶戶口名簿等可證明原住民身分之文件。註:若由他人代辦,代辦人須攜帶身分證正本供查驗。 申辦方式 臨櫃線上 4-1彰化縣長青幸福卡申辦暨補助項目 線上網址 領件方式 親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