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彰化縣政府受理社會工作實習計畫公告 瀏覽人數: 902人 更新日期:115年9月1日一、申請流程:由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辦公室備妥應備資料,並應於收件期程內函送實習學生填報完竣之應備文件予本府,不受理個人自行申請。二、期中實習:116年2月至6月期中實習,請於11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函送本府;116年9月至12月期中實習,請於1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函送本府。三、暑期實習:116年7月至8月暑期實習共計320小時,請於116年1月1日至2月15日函送本府。四、開放申請實習單位:本府社會處社會發展科、長青福利科、身心障礙福利科、 兒童及少年福利科、社會工作及救助科、婦女及新住民福利科、社會福利 服務中心、保護服務科及各科所屬業務單位,請自行上網了解各科業務。五、本府受理實習學生申請後,由本府安排面談或筆試,於面談或筆試後一個月內決定接受實習人數,並函復各校之申請。六、應備資料:學校系所實習申請公文、實習學生申請表、履歷表、自傳、成績單、實習計畫書及其他相關經歷證明等。【請務必下載本文附件:彰化縣政府受理社會工作實習計畫、實習學生申請表】承辦資訊:科別:社會工作及救助科電話:04-7532234傳真:04-7285856聯絡人:陳社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