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領戶口名簿一定要戶長才可以申請?需要帶那些證件? 1.依戶籍法第63條規定:「初領戶口名簿,由戶長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他人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為之」。「補領或換領戶口名簿,由戶長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他人,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為之」。 2. 請領戶口名簿,由戶長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辦理。戶長無法親自申請時,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應附繳委託書,戶長及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3.規費新台幣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