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訊 防火(災)注意事項宣導 發布日期: 2026/09/01~2026/10/01 | 瀏覽人數: 26人 一、考量寺廟祭祀或特定節日辦理慶典活動,倘有不慎易引發火災,爰請轉知轄內登記有案寺廟如下事宜,以降低火災發生,維護公共安全:(一)平時防火注意事項:1、使用蠟燭、香爐、點香器具等,應注意相關器具之固定,避免發生傾倒、掉落或其他危險,並得於器材附近明顯處提示安全使用方式或由人員協助使用。2、使用火源器具附近應禁止放置可燃性物品,並放置滅火器材備用。3、應避免於內部堆放大量金紙、線香、香末或其它可燃物,並注意其他類似可燃物之安全管理。4、電線管路系統、老舊插座、保險絲與開關箱應定期檢修,必要時更換之。5、延長線應有安全裝置,且避免過載使用。6、遵守「5不1沒有」用電原則(如宣導海報):用電「不」超過負載、 電線「不」綑綁折損、插頭「不」潮溼污損、電源插座「不」用不插,電器周圍「不」放可燃物、「沒有」安全標章的電器不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