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辦理本公所本公所「高義村部落環境改善工程(二追)」等3案工程(詳保固金明細表)退還保固金案,因承攬廠商(正達營造有限公司)已解散,致相關通知函無法送達,爰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

|
瀏覽人數: 21人
|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函


地址:33641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
承辦人:工程助理 呂百加
電話:3821500#2107
傳真:3821449
電子信箱:80019356@mail.tycg.gov.tw


受文者:彰化縣田中鎮公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9日
發文字號:復區工務字第1150017428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 (376436300A_11500174281_ATTACH1.pdf、376436300A_11500174281_ATTACH2.pdf)


主旨:為辦理本公所本公所「高義村部落環境改善工程(二追)」等3案工程(詳保固金明細表)退還保固金案,因承攬廠商(正達營造有限公司)已解散,致相關通知函無法送達,爰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辦理公示送達,請惠予協助張貼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二、檢附公示送達公告1份。


正本:全國各鄉鎮市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除外)


區長 蘇佐璽
本所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