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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館業者請注意:從事點餐服務之行業,屬於一般事業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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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棄物之清除處理,請依規定按114 年 12 月 02 日彰化縣代清除處理廢棄物收費辦法第4條、第5條規定,依附表收費或使用專用垃圾袋。

違反者,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最高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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