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遛狗不留便

|
瀏覽人數: 11人
|
遛狗時飼主有義務隨手清理寵物排泄物,若放任不管將面臨法律處罰。 
 
相關法規與罰則 
 
• 依據法規: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6款規定,家畜在道路或公共場所便溺,飼主或管理人有清除的義務。 
• 罰款金額:若未清理,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臺幣 1,200元至6,000元 以下罰鍰。 
• 便利措施:許多地方環保局(如新北市環保局)於公園及公共場所設有「狗便袋箱」供民眾免費取用。
本所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