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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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說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98年2月2日通傳營字第09841004180號函文之相關態樣列舉「一般家庭戶」說明:「每戶係指同門牌之共同生活家庭而言。惟如上下、左右或前後互通,雖已分立門牌,但確有共同生活家庭之客觀事實者,得舉證為同戶,系統經營者不得對其分機另收基本頻道收視費用」
詳細定義說明與列舉態樣請參照附檔 -
承辦單位單位:新聞處
電話:04─7281456
傳真:7263440 -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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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電視涉及「戶」的定義,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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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電視涉及「戶」意涵之相關態樣列舉說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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