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館使用管理規則.租用申請表.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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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說明租(借)彰化縣原住民生活館場地依據[彰化縣原住民生活館場地使用管理規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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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應備證件填具申請表(依表列事項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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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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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單位:民政處原住民暨民族事務科
電話:04-7223329
傳真:04-7274191 -
申請方式郵寄/親自/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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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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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原住民生活館使用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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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原住民生活館場地使用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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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生活館路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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