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國軍協助救助救災需求表
-
案件說明(一)申請方式:由各個需求單位依其所需兵力、機具數量,填具「彰化縣政府申請國軍協助救助救災需求表」提出申請,依行政程序完成核章後,送交彰化縣後備指揮部協助支援事宜。
(二)提出兵力需求單位應配合事項:
1.提出申請後,負責接受國軍報到之人員,應隨即保持行動電話暢通(並至國軍協助任務完成止),俾利國軍通聯作業。
2.國軍兵力報到後,需求單位人員必須全程在支援現場,俾利即時處理國軍協助過程中之各項需求或因應任何狀況。
3.須負責準備官兵(包括帶隊官及駕駛等)所需飲用水及誤餐便當。 -
承辦單位單位:民政處
電話:04-7531735
傳真:04-7264151 -
申請方式郵寄/親自/委託
-
附加檔案
-
申請國軍協助救助救災需求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