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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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說明服務對象為年滿55歲以上設籍本縣原住民,資格限制如下: 1、年滿55歲以上設籍本縣原住民,經牙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假牙,且未符合衛生福利部「中低收入老人補助裝置假牙實施計畫」服務對象,或未申請其他政府機關所辦假牙補助者。 2、服務對象本(110)年度同一顎已取得相同補助項目者,或其他政府機關所辦假牙計畫之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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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應備證件依計畫規定檢齊辦理 -
處理期限110年1月1日至11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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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單位:民政處原住民暨民族事務科
電話:04-7223329
傳真:04-7274191 -
申請方式郵寄/親自/委託/牙科醫院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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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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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110年度辦理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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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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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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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治計畫書 ( 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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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基準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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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度問卷調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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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款收據 ( 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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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意參加牙科醫院 ( 診所)彙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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