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參加及辦理各項體育活動補助經費申請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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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說明本府為鼓勵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學校、運動單項委員會參加國內外比賽及辦理全國性比賽,共同振興本縣體育風氣,提昇生活品質,特訂定本要點。 補助對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國民中小學及本縣體育會及所屬各單項委員會。 補助項目:參加國內外體育競賽、辦理全國性各項體育競賽或專案計畫(詳附件補助要點)。 步驟一:向教育處體育保健科提出申請,並檢附下列文件。 步驟二:申請核准後,請於比賽結束後二週內檢附領據及經費收支結算表請款,如實際參賽項目、人數及天數有所減少,各單位補助款項應覈實辦理請款,並應檢附賽程表及比賽成績證件等影本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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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應備證件一、經費申請公文(說明賽事日期級地點)。 二、經費概算表(正本文件,並註明自籌經費來源及額度)。 三、競賽辦法(規程)。 四、參賽人員名冊(出國比賽加附體育主管機關核准或授權公文)。 五、以上於比賽前依行政程序申請,比賽結束後再提出者不予受理。 -
承辦單位單位:教育處體健科馬先生
電話:7112422-209
傳真: -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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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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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處體健科】彰化縣政府補助各機關、學校、團體參加及辦理各項體育活動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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