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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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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2/12/04~11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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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吳科長 04-7239131分機100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營利事業供營業使用之房屋,應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但營利事業為營造友善職場環境,於內部設置育嬰室、哺乳室及集乳貯存室等使用之房屋,以滿足員工育兒需求並使其能兼顧工作,可依其房屋使用之現況,向當地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房屋稅,以減輕房屋稅負擔。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