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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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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2/12/27~113/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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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游所長 04-7523151
本分局莿桐派出所警員黃順華、郭昱辰於112年12月15日執行14-16時巡邏勤務,接獲彰化市中央路郵局行員通報,稱現有民眾欲臨櫃匯款,神色緊張,疑似遭詐騙需警方協助。警方獲報後速到場了解,係民眾陳○○稱於FB上遇一位多年不見高中時期認識之友人向渠私訊,稱因工作上需要須借用陳女名下帳戶收受貨款,再請其協助轉出,陳女不疑有他,便前往中央路郵局依照指示操作ATM匯款,行員發現陳女一邊接聽電話一邊操作ATM,舉止十分異常便聯繫警方前來瞭解,警方詢問陳女是否知悉對方工作及借用帳戶收受貨款之原因,均一概不知,且查詢陳女所操作匯款之帳戶已遭警示,經警方耐心說明此為典型假交友誘騙帳戶詐騙手法,千萬不可將錢匯入陌生人帳戶,亦不可收受來路不明金錢,更不能隨意將帳號借供他人使用,陳女才恍然大悟遭詐騙,感謝警方幫忙查證及時攔阻,免於遭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