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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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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4/05/01~11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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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長吳詠傑 8335023
員林分局員林派出所日前受理1件詐騙案,陳姓被害人稱在臉書看到花材包裝工作,登入後竟可以選擇能源環保產業推廣投資,因看到多人留言已獲利且都有拿到錢,進而加入該群組而慘遭詐騙。
員林派出所所長江耀邦研判詐騙集團尚未發現被害人已報警,故指導被害人協助誘捕行動,於114年4月29日10時詐騙集團再約被害人在員林市大同路2段咖啡廳前面交投資現金,經所長帶領員警6名在咖啡廳前布下天羅地網,見嫌疑人進入被害人車內交付投資現金時,員警立即上前盤查逮獲宋姓女子(85年次)面交車手,宋嫌稱是其幣商老闆要她來收錢,經員警告知這是擔任詐騙面交車手工作,當場查扣新臺幣140萬元、手機2支等證物1批。員警進一步了解詐騙集團看準宋姓女子涉世未深、缺乏社會經驗與經濟基礎,且過去無犯罪紀錄,再以「高薪、免經驗」利誘當取款車手賺外快,還遠從北部專程開自己的自小客車來取款。
員林分局長吳詠傑特別呼籲,詐騙手法不斷推陳出新,務必提高警覺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就近向派出所查詢,以防止被騙,警方將持續將詐欺犯罪列為查緝工作重點,以維護社會大眾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