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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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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4/07/14~11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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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吳科長  04-7239131分機100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14年使用牌照稅4月份開徵迄今,仍有民眾尚未繳納,貼心提醒,欠稅車輛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會處以罰鍰,為維護民眾權益,近日已對欠繳使用牌照稅之車主發送輔導單,請欠稅車主儘速繳納,以免受罰。 
  稅務局說明,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逾期未完稅之車輛,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包括行駛及停放)經查獲者,每次處以應納稅額0.3倍罰鍰,且按查獲次數連續處罰,當年度累計裁處最高達0.9倍,呼籲尚未繳納使用牌照稅之車主儘速繳納,才可安心開車上路免受罰。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