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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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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4/07/21~11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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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分局長吳詠傑 8335023
員林分局員林派出所於114年7月19日6時接獲報案,在員林市大勇街與永安街口有1輛自小客車翻車交通事故。經員警迅速前往處理,現場為1輛許姓駕駛BVL-2***自小客車,由永安街往東行駛時不慎擦撞停放於路邊之R8-0***自小客車發生交通事故而翻車。
經員警處理了解許姓駕駛有酒後駕車情事,依法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員林分局表示酒後駕車處罰罰鍰已提高,機車駕駛人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至2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2年至4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如拒絕警方實施酒測則一次處罰18萬,民眾不可不慎,勿因一時貪杯上路因小失大。
員林分局分局長吳詠傑呼籲民眾應有「酒駕零容忍,酒後及宿醉不開車」觀念,也請民眾應善用計程車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除此之外本分局也會持續強力取締酒後駕車包含連外橋樑及其他易飲酒場所,民眾勿抱持僥倖心態駕車上路,以維護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