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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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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4/08/15~11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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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分局長洪再德 8335023
員林警分局莒光派出警員葉政義、盧彥霖於114年8月13日11時許,接獲銀行通報有民眾欲設定約定帳戶疑似遭詐,請求派遣員警到場處理,經到場了解該民眾為阿英,稱親友介紹玉石批發商,欲將對方設定為約定帳戶,以利後續向對方批貨後再轉售,惟警方於了解案情時,發現阿英談論投資過程有諸多不合理說法,員警告知該手法為「假投資」手法,同時向阿英宣導多樣詐騙型態,本案即時為員警及行員關懷攔阻,李民中放棄設定約定帳戶念頭。
員警表示現今網路發達,民眾網路購物、投資更趨簡便,惟有心人士以此作為詐騙媒介,如有網路購物、投資理財之需要,需再三確認賣家之真實性。
員林分局表示,投資應透過合法管道賺取合理利潤,高報酬率投資標的,必定伴隨高風險,如有標榜高額獲利、穩賺不賠、獲利來源不明或獲利率顯然不合理之情形應避免投資,更勿輕信網友來路不明之投資管道,若有第三方驗證、設定約定帳戶、帳號遭凍結等關鍵字出現,極大可能為詐團施詐之手法,如民眾接獲此類訊息,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諮詢就近警察機關,以免造成不必要之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