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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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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4/09/23~11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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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分局長洪再德 8335023
員林分局東山派出所警員包紘齊於日前擔服勤區查察勤務,行經員林市員林大道四段及橋愛街口發現有一隻狗在道路上亂竄且神情慌張,員警隨即向前先予以控制,該犬隻為白色狐狸犬且有毛髮經過梳理,顯然有他人飼養;為避免飼養人找不到犬隻及與其他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員警先將寵物犬帶回派出所保管。
員警返回駐地後將犬隻照片放上社群軟體,希望經由社群軟體的傳播能盡速找到飼主,於當日19時許1名民眾致電派出所電話中向警方表示愛犬走失,員警確認犬隻顏色、特徵等情形,確認無誤,告知飼主愛犬已經帶回派出所保管,民眾隨即至派出所將愛犬帶回,對於員警熱心行為深感謝意,民眾返家後於社群軟體臉書上放上警方與飼主之合照告知網友們愛犬已尋回;員警亦告知飼主在公共場所應為寵物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例如繫上牽引繩,否則可能面臨罰鍰,若造成他人發生交通事故更要負責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