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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地方稅務局
                                        
                                     
                                    - 
                                        
發布日期
                                        
                                            114/10/13~11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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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吳科長  04-7239131分機100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車輛如因老舊或故障無法使用,除委託合法立案之環保回收商代為處理車體,請記得將車輛牌照繳回監理機關,並辦理報廢登記,使用牌照稅將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 
  稅務局說明,車輛辦理環保回收後,如果未將2面車牌繳回並完成報廢登記,被查獲該車牌懸掛於其他車輛行駛,將依使用牌照稅法第31條規定,會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為確保自身權益,車輛回收後儘速繳回牌照。 
  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