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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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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4/10/17~11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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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分局長洪再德  8335023
                                            
                                         
                                    
                                
                             
                            
                                         被害人阿雯在網路上看到投資虛擬貨幣資訊,一個月內陸續交付新臺幣109萬(購買虛擬貨幣),阿雯與朋友聊天時,呷好道相報,告知其賺錢方式,阿雯經朋友告知交易及購買方式極有可能是詐騙,而至本分局報案。本分局獲報循線查獲面交王姓車手1名,員警於現場查扣被害人遭詐款項新臺幣30萬等相關證物,全案依違反詐欺、洗錢防制法案移請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王姓車手亦是網路尋找家庭代工想要貼補家用,卻被詐騙集團成員利用,謊稱無家庭代工之工作,改為業務幫忙跑腿收取費用,今(15)日至彰化員林市收取投資虛擬貨幣之費用,卻被詐騙集團利用負責收款,遭警移送法辦。 
        員林分局表示詐騙集團常用以Facebook、Instagram及Threads等新興社交軟體,成立投資群組廣發簡訊,或傳送飆股訊息,使用標榜穩賺不賠、高報酬零風險等字眼引導民眾加入偽冒的投資LINE群組,並誘使民眾下載不明的投資軟體APP進行投資。警方提醒,投資必定有風險,在投資前應先做足功課並循政府認證的官方管道進行投資,任何號稱有「內線交易」、「穩賺不賠」的管道一定就是詐騙,在進行投資理財時,務必再三留意,遇有任何可疑狀況請勿慌張,立即撥打110或165反詐騙諮詢專線主動求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