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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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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5/02/09~11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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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吳科長 04-7239131分機100
年節將至,於春節期間著名觀光景點、流動市集或人潮較多的地方常有業者擺設電子遊戲機、搖搖馬、小火車或提供充氣式遊戲區等設施供人娛樂收取費用,這些設施因具有娛樂性質,應報繳娛樂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說明,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依法應課徵娛樂稅,如未於開業前辦理登記及代徵娛樂稅手續者,可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今年農曆春節年假長達9天,提醒規劃利用春節期間提供具娛樂性質設施營業之業者,記得於開始營業前至所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辦理娛樂稅代徵手續,以免被查獲受罰。民眾如有娛樂稅相關問題,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分機163、164、174及177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