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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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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5/05/04~11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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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長洪再德 8335023
員林分局員林派出所警員謝長儒、楊宸佑日前接獲銀行通報,指稱有民眾阿偉(化名)臨櫃辦理提款時對資金用途說詞反覆,經行員關懷提問察覺有異,疑似遭詐騙,遂請求警方到場協助。
警方到場後,向阿偉了解提款用途。阿偉起初表示係欲購買黃金,惟後續又改稱為投資期貨,前後說詞不一,且無法提供任何相關交易單據或證明文件,情況顯有疑點。員警進一步檢視其帳戶資料,發現民眾在4月中旬向銀行申請貸款新臺幣60萬元,並於當日前往辦理提款業務,顯示資金用途與其說明不符。警方研判該情形為常見之假投資詐騙手法。員警隨即向受騙民眾說明,詐騙集團常以「高報酬、低風險」為誘因,並假借購買黃金或投資名義要求交付款項,藉此規避查證與追查。經耐心勸說與宣導後,受騙民眾驚覺異狀,當場打消提款念頭。
員林分局表示,投資應循正當管道,切勿輕信來路不明之投資訊息,凡標榜穩賺不賠或要求以現金交付者,多為詐騙手法,如有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打詐儀表版(https://165dashboard.tw/)或110報案專線查證,以保障自身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