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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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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5/08/17~1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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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洪分局長 8335023
員林分局員林派出所警員林廷哲日前接獲彰化員林郵局通報,有民眾欲臨櫃提領新臺幣10萬元,因提款用途交代不清,疑似遭詐騙,行員立即通知警方到場協助關懷。
員警到場了解後,民眾表示提領現金是為了購買開設飲料店所需的原料。然而,當警方進一步詢問交易內容,並請民眾提供訂單、報價單、收據或其他相關證明資料時,民眾皆無法提出任何佐證。警方進一步查證,發現對方以創業、投資獲利等話術引導民眾提領現金,對話內容與近期常見的「假投資」詐騙手法高度相符。員警立即向民眾分析詐騙集團慣用手法,說明詐騙集團經常以低成本創業、高獲利回報等理由吸引民眾投入資金,再要求提領現金交付款項,最終導致血本無歸。雖然民眾當時已完成提款,將新臺幣10萬元領出,但在警方耐心說明及郵局行員共同關懷勸說下,終於察覺有異,當場打消交付款項念頭,並主動將10萬元存回原帳戶,成功保住辛苦積蓄。
員林分局表示,民眾若遇到標榜「高獲利、低風險」、「創業保證回本」或要求提領現金、提供資金投入創業等情形,務必提高警覺。進行任何交易前,應先確認對方身分及交易真實性,有任何疑問,可立即撥打165反詐騙、110報案專線或打詐儀表版(https://165dashboard.tw/)查證,以保障自身財產安全,共同防堵詐騙案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