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發布單位
警察局
-
發布日期
115/10/08~115/11/08
-
聯絡資訊
洪分局長 8335023
彰化縣大村鄉中山路與慶安路口日前發生交通事故,1名女大生騎乘機車與自小客車發生擦撞,事故車輛停留於道路上,現場一度影響車流通行,並有衍生二次事故之虞。員林分局村上派出所巡佐賴志騰、警員王佩柔執行巡邏勤務,接獲民眾報案後立即趕赴現場,抵達後首先關懷女大生及其他事故當事人之身體狀況,確認現場無立即性傷勢後,隨即著手協助處理事故,同時依現場車流及道路狀況採取交通疏導措施,避免後方車輛因突發事故而煞車不及或發生碰撞。
員警見事故車輛及相關障礙物仍占用道路空間,為避免交通回堵情形擴大,兩人隨即展開分工,一方面協助當事人妥善處理事故現場,另一方面掌握往來車流並實施交通疏導,引導其他用路人安全通行,同時儘速協助將停留車輛及路面障礙排除。面對尖峰時段車流持續通行的情況,員警憑藉平日執勤經驗迅速判斷現場狀況,掌握處置先機,在最短時間內完成現場排除及交通恢復工作,使原受事故影響之路口迅速恢復正常通行,除有效紓解可能形成的交通壅塞,也降低因車流交織及事故車輛停留所衍生二次事故的風險。
員警在處理過程中,不僅展現敏銳的臨場應變能力及熟稔的交通事故處置技巧,更秉持警察「人民所需、警察所急」的服務精神,主動關懷事故當事人並積極協助排除路況,以迅速、確實的行動守護用路人安全。員林分局表示,交通事故發生後,除應立即依規定報警及妥善處置外,用路人行經事故現場時亦應減速慢行、注意前方路況,切勿因一時疏忽造成二次事故,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