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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
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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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115/11/04~11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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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劉分局長 7233481
彰化分局莿桐派出所警員黃心怡日前受理一起網路詐騙案件,民眾李○○稱於社群平台Twitter上認識一名陌生女網友,對方聲稱新粉絲可參加抽獎、獲得約會機會,女網友逐一介紹活動事項,並要求先支付新臺幣2,000元,以及邀請加入某群組,並依指示操作金融APP,還宣稱只要持續操作、累積獲利達50萬元,就能與對方約會,李男聽完後,一時心動,立即操作金融APP。未料,對方後續竟以操作失誤為由,要求李男賠償約新臺幣24萬元,否則就必須再次儲值。李男察覺情況有異,懷疑遭到詐騙,隨即向警方報案,已損失新臺幣2,000元。
彰化分局提醒,詐騙集團常利用民眾對交友、抽獎及獲利的期待,透過社群平台建立信任,再以各種理由要求付款、儲值或操作不明金融APP,甚至以賠償、解鎖帳戶等說詞持續索取金錢。凡遇到要求先付款才能參加活動、承諾高額獲利,或以操作失誤為由要求賠償等情形,都應立即停止操作並查證。如有疑問,可撥打110報案電話諮詢,或向就近派出所尋求協助,共同防範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