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轉知農業處有關民眾通報目擊外籍移工於大肚溪口野生動物保護區(伸港濕地)非法捕捉招潮蟹,恐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一案,請貴機構加強向聘僱雇主及外籍移工宣導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定 發布日期 2026/07/03~2026/08/03 | 發佈單位: 勞工處外勞服務科 | 發佈日期: 何典運 7532522分機2434 | 更新日期 2026/07/03 | 瀏覽人數: 91人 一、依據本府農業處115年7月3日府農林字第1150263824號函辦理。 二、有關民眾通報目擊外籍移工於伸港濕地捕捉招潮蟹行為一案,因該範圍涉及「大肚溪口野生動物保護區」,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定,區內禁止非法獵捕螃蟹及野生鳥類。違反規定者,將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或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可能面臨入監坐牢及驅逐出國等重大刑責。 三、為維護地方生態保育並保障外籍移工在臺權益,請貴機構協助向鄰近保護區(如和美鎮、伸港鄉及線西鄉等)之移工聘僱雇主、任用公司及外籍移工加強法令宣導,使其迅速瞭解我國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範;並請多加利用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多國語言宣導單張進行宣導並張貼周知,避免移工因不諳法令而觸法。 四、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多國語言(中英、中泰、中越、中印對照版)宣導單張請自行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