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重要通知】有關116年2月1日教育人員退休案審定作業,請於本(115)年11月16日前報府審查,並依下列異動期程及應行注意事項辦理(檢附相關資料如附)。 發布日期 2026/10/15~2026/11/16 | 發佈單位: 人事處 | 發佈日期: 黃彥婷 7531448分機1448 | 更新日期 2026/10/15 | 瀏覽人數: 562人 一、退休案報送: 有關116年2月1日教育人員退休案審定作業,請各校收到登記名冊後,備齊退休案件所需資料,請他校專任人事人員協助初審,再送交退撫種籽教師複審,請於本(115)年11月16日(星期一)前報府審核 (相關資料如附)。 二、116年2月1日退休日期異動: 各校申退人員有下列異動情形者,請至遲於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來文撤銷或更改日期: (一)原申請116年2月1日退休教職員撤銷該次退休申請。 (二)原申請116年2月1日退休教職員改申請同(116)年8月1日退休者。 (三)原申請116年8月1日退休教職員欲改至同(116)年2月1日退休者。 三、另116年8月1日退休案將另行公告收件期程及申請異動作業。 四、檢附退撫種籽教師名冊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