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訊 本(115)年芒果採購加工措施,徵求芒果加工單位採購加工 發布日期: 2026/07/13~2026/08/13 | 瀏覽人數: 24人 | 聯絡資訊: 黃郁珽 8969906分機186 一、 依據農業部農糧署115年6月11日農糧果字第1151123466號函暨該署同日農糧果字第1151123466A號公告及農業部農糧署中區分署115年6月12日農糧中園字第1151254631號函辦理。二、 採購品項:國產芒果(分別啟動愛文芒果及金煌芒果)。三、 採購期間:國產愛文芒果自115年6月11日起起至7月31日止;國產金煌芒果自115年6月11日起至8月31日止(並視產銷情形於辦理期限內機動截止)。四、 加工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月30日止 (並視產銷情形於辦理期限內機動截止)。五、 獎勵補助標準:(一) 國產愛文芒果由加工單位以每公斤新臺幣25元(含)以上採購,農業部農糧署依核定量補助供貨單位集運費2元/公斤,加工單位加工處理費2元/公斤。(二) 國產金煌芒果由加工單位以每公斤新臺幣18元(含)以上採購,農業部農糧署依核定量補助供貨單位集運費2元/公斤,加工單位加工處理費3元/公斤。(三) 供貨及申請加工單位倘為同一單位,補助款僅能擇一領取。倘經審定該獎勵對象係依法登記或立案且其宗旨涵蓋保障農民權益、增加農民生產收益等農業公益事務之農民團體,並曾參與農糧署加工措施有案者,不受此限。(四) 最低申請量30公噸(含)以上始予補助。六、 申請方式:(一) 由加工單位請至「建構加值化農產加工產業鏈系統」(網址:https://fvc.afa.gov.tw/)完成帳號申請,並填報採購來源等資料,經農業部農糧署中區分署確認後,即可辦理採購加工作業。(二) 加工單位於公告採購期間內,依每日實際採購量,當日須至系統填報,其累計採購量將作為該單位申請量;另各加工單位總累計採購量達公告執行目標量時,即停止填報。七、 檢附「徵求115年芒果加工單位」公告1份,其他注意事項及原則請依公告相關規定辦理,並參照「輔導建構加值化農產加工產業鏈獎勵計畫作業規範」(農糧署官方網站首頁/農糧業務/農產品加工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