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資訊 文化部116-117年度「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深耕計畫」補助申請 發布日期: 2026/10/22~2026/11/22 | 瀏覽人數: 39人 | 聯絡資訊: 楊柏州 8969906分機213 一、 依據文化部115年10月16日文源字第1153026793號函及文化部推動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辦理。二、 旨揭補助申請審查方式如下:(一) 每案計畫書內容以不逾40頁為原則(不含附件),於115年11月10日前將可編輯之電子檔(含提案計畫書、預期績效總表、初審作業審查表及審查參考標準說明表)上傳雲端(https://forms.gle/XeeWvrwNNJRixQqJ9),以利本局辦理初審等相關作業。(二) 已完成評鑑之博物館,將依據提案之「博物館評鑑建議回應表」內容進行書面審查,確認計畫符合評鑑建議,並已回應評鑑意見(如未完整回應者,將請館所依文化部通知期限修正),符合者,安排於縣市提案整體報告後,由各該博物館自行報告;不符合者(含未完整回應評鑑意見且經文化部通知仍未修正者),則視為一般提升計畫提案,由本府於審查會議中報告。(三) 為使各公、私館所有較充裕之執行期程及考量地方政府 納入年度預算作業銜接問題,本次一併受理116-117年度 (2年)計畫提案申請,以利各公、私館所按核定計畫內 容與時程,如期如實如質完成,惟117年度所需經費將依 文化部117年度預算籌編情形,及立法院審議通過辦理,本次審查結果先以暫匡方式核列。各提案計畫執行期間原 則至117年12月31日止。(四) 為尊重原住民主體性,各原住民族文化館(下稱原民 館)之相關提案,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 中心(下稱原發中心)受理初審及彙整提案,並需邀集 各縣市政府會同審查,完成初審與建議補助優先順序 後,於期限截止前統一提送本部辦理複審作業,並副知 各原民館所在之地方政府或主管機關;如屬完成評鑑博 物館之提案,比照說明二(二)辦理。各原民館計畫於 獲文化部核定補助後,將依所轄縣市範圍,請各地方政府 納入所屬年度預算辦理,其後續補助經費請領、管考及 結案作業,請各地方政府協助併同當年度補助計畫統籌 辦理,並請原發中心強化對於是類核定計畫後續執行管 考與輔導工作。(五) 本次提案計畫審查重點詳補助作業要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