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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設施損壞(護岸、水溝等)

更新日期: 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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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設施損壞(護岸、水溝等)
處理程序 受理申請-實地勘查
所需證件 1.部分須地主同意須附土地同意。
2.部分須所轄單位核准後辦理,例:水利會。
承辦人 北區:林先生(分機207)
南區:林先生(分機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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