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法院拍賣債務人之土地價款,已扣繳土地增值稅,嗣後如就該拍賣土地申請適用減免、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及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等,致有應退稅款時,該退稅款係屬拍賣所得價金之一部,該局會交由執行法院重行分配給債權人,如重行分配後尚有剩餘款時,才會分配予債務人。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