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變更八卦山脈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配合縣道137線林厝派出所前路口改善工程】」案計畫書、圖,並自即日起實施。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28條規定辦理公告發布實施。 二、依據內政部109年1月13日內授營都字第1090800377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本變更案計畫書、圖陳列於本府建設處(城鄉計畫科)、員林市公所供公眾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