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期間:[彰化文化護照─文藝富心.集章獎精」活動辦理自114年4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止。
二、護照領取地點:彰化縣立圖書館、員林演藝廳圖書室及各鄉鎮市立圖書館,或由民眾至本活動官網(網址:https://gov.tw/Xon)自行下載列印。
三、集章方法:
(一)每張護照須蓋2個「館舍活動章」及1個「借閱集點確認章」,才能投入摸彩箱。(凡民眾集滿1本護照,投入摸彩箱後即可再索取新的護照繼續集點,最後投入摸彩箱的時間為114年11月30日),文化閱讀護照須整本投入摸彩箱,勿將個人資料頁撕下投入,資料填寫完整、字跡端正。
(二)館舍活動集章:參觀本縣常設文化場館及參加藝文活動(清冊詳如活動網頁),請民眾自行填寫參加日期及展覽(或活動)名稱後(若無展覽名稱,則改填寫館舍名稱) ,每天每個場館限蓋1個章,每張護照需集2個章。每天限蓋1個章之規則。
(三)借閱集點採圖書館系統集點,民眾每借閱滿40冊,經本縣公共圖書館館員透過圖書系統確認後,即可於護照蓋上「借閱集點確認章」。護照上填寫的姓名應與圖書館系統 為同一人。
四、學生持文化護照,至指定場域完成活動參與或借閱任 務後,蒐集戳章。集滿指定戳章數(至少2枚),可向學校登記兌換小獎品,每人限兌換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