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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
組織架構圖
本縣組織架構說明如下:
一、縣府置縣長1人,對外代表本縣,綜理縣政。
二、另置副縣長2人,襄助縣長處理縣政;置秘書長1人,為幕僚長,承縣長之命,處理縣政。
三、鄉鎮市公所(26所):行使鄉(鎮、市)自治,並受縣府指導監督。
五、一級機關(6局):
警察局衛生局消防局環境保護局地方稅務局文化局
六、二級機關(46所):
戶政事務所(8所,業務受民政處指導)。
溪湖戶所田中戶所二林戶所彰化戶所員林戶所和美戶所北斗戶所鹿港鎮戶所
地政事務所(8所,業務受地政處指導)。
彰化地所北斗地所鹿港地所田中地所溪湖地所員林地所二林地所和美地所
衛生所(27所,業務受衛生局指導)。
動物防疫所(業務受農業處指導)。
家庭教育中心教育網路中心(業務受教育處指導)。
七、各級學校(213校):
完全中學(5所)、國民中學(38所)、國民小學(170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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