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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計畫相關表格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水土保持
承辦單位
單位:水土保持科
電話:04-7532641
傳真:04-7271635
案件說明
開工申報、完工申報(檢核表)及退還水土保持保證金
申請人應備證件

一、開工申報:請豎立開發範圍界樁,以紅色界樁標示開挖整地範圍及於工地明顯位置豎立施工標示牌,並檢附照片向本府報備。


 
二、完工申報:請附上 

1.原領之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 

2.水土保持計畫之竣工書圖、照片

 
3.如有技師監造者,需附承辦監造技師簽證之水土保持竣工檢核表。 


三、申請水土保持保證金退還:請檢附 

1.申請表。

 
2.保證金收據黏貼單。 

3.領款單。

處理期限
15天
申辨方式
郵寄
臨櫃
領件方式
親領
郵寄
附加檔案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