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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租縣有非公用土地相關資料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非公用財產業務
承辦單位
單位:財政處非公用財產科
電話:04-7532842~43、45~47
案件說明
詳申請書附繳證件
申請人應備證件

1.申請書 

2.原租約書正本 

3.新租約書一式三份 

4.承租人及連帶保證人之雙證件影本

5.地上房屋門牌變更者,附變更證明

6.符合優惠租金率者,另附證明文件

申辨方式
郵寄
臨櫃
附加檔案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