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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補償費領取應備文件說明
類  別
說明文件
分  類
地權類
承辦單位
單位:地政處地權科
電話:04-7531532、04-7531533、04-7531534、04-7531535、04-7531536
傳真:04-7273973
案件說明

未領取之徵收補償費逾15年以上時,將依法歸屬國庫,為保障您的權益,請依照下列「彰化縣領取補償費應備文件一覽表」備妥資料,至彰化縣政府地政處(五樓)申請領取,勿讓自己的權利睡著。

申請人應備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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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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