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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閒農場籌設申請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休閒農場專區
承辦單位
單位:行銷企劃科
電話:04-7531673
傳真:04-7263851
案件說明
休閒農場籌設申請請先線上填寫後,檢具相關資料郵寄到本府審查。
申請人應備證件
申請籌設休閒農場,應檢附經營計畫書各一式六份。但主管機關得依審查需求,增加經營計畫書份數。[依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 
一、自然人身分證明文件或農企業法人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及法人設立登記文件。 
二、休閒農場經營計畫書。 
附件一: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簿)謄本。但能申請網路電子謄本者,免附;正本乙份,其餘影本。 
附件二:地籍圖謄本。 
附件三:土地使用清冊。 
附件四:土地使用同意文件或公有土地申請開發同意證明文件。但土地為申請人單獨所有者,免附。 
附件五:地理位置及相關計畫示意圖。 
附件六:基地現況使用及範圍圖。 
附件七:現有設施合法使用證明文件或相關經營證照。但無現有設施者,免附。 
附件八:各項設施現況及分期設施計畫表。 
附件九:分期規劃構想配置圖。但無分期者,免附。 
三、申請人委任代理人申請者,應同時依行政程序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提供委任書 
申辨方式
附加檔案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