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書及附件各2份 2.請提供國貿局網頁廠商英文查詢結果(相關網址:https://fbfh.trade.gov.tw/) 3.自行翻譯之中文版及英文版對照之證明書各1份(含電子檔) 4.證明書每廠600元,第二份起每份100元(如以匯票繳納時匯票抬頭為:彰化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