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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休閒業營業場所地址登記
類  別
申辦服務
分  類
商業相關業務
承辦單位
單位:商業科
電話:04-7531144
傳真:04-7249384
案件說明
貴商業經營資訊休閒業,經依法辦妥商業登記後,於開始營業前,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營業申請,經審查符合各項規定後,始得營業;經營資訊休閒業者應遵守本縣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規範之事項。

彰化縣資訊休閒業者申請營業場所登記須知: 
一、法令依據:「彰化縣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 
二、申請資訊休閒業營業場所登記應備以下文件一式兩份,影本應加蓋商業章及負責人章: 
(一)資訊休閒業者營業場所登記申請書。 
(二)負責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建築物使用執照及竣工圖說或合法房屋證明文件影本。 
(四)營業場所面積切結書。 
(五)若為都市計畫內土地應附土地分區證明(八個月內,正本一份,影本一份);若為都市計畫外土地應附土地登記謄本(正本一份,影本一份)。 
(六)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書一份。 
(七)營業場所之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載有投保人、商號名稱、營業場所)。 
(八)門牌整編者,請附門牌整編證明書。 
(九)若委託他人代辦,應附委託書。 
※本須知之未盡特殊事宜,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三、申辦規費 :彰化縣政府受理資訊休閒業營業場所地址登記,收取規費每件新臺幣二千元。
申辨方式
郵寄
臨櫃
附加檔案
資料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