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第一類 符合經濟部之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設立於本縣並有公司或商業登記。
第二類 取得高速鐵路彰化車站特定區(包含住宅區、旅館專區、產業服務及運輸專用區)土地所有權並有公司或商業登記之中小企業,惟不含申貸行業為金融及保險業、特殊娛樂業。
貸款額度:
第一類最高核貸300萬元
第二類最高核貸1000萬元
貸款利率: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1.595%機動計息(目前為3.315%)。
貸款期限:最長為5年,含本金寬限期限最長1年
受理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04-22817171分機325 林組長